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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皺了皺眉,再度走到尸體旁,王郁夫的兩條手臂擱在身體兩旁,兩手微
縮,忽然,我發現他右手食指的指甲縫里有絲血跡,再拿出放大鏡仔細一看,好
像還有一小塊皮屑。
我頓時興奮起來,把小張叫過來:“快看,這一定是王郁夫和兇手搏斗時手
指甲抓破對方留下的!”
小張連忙叫來專人把這唯一一點蛛絲馬跡小心翼翼得取出送去做DNA指紋鑒
定。“等到明天DNA鑒定結果一出來,基本上就可以斷定迪豪究竟是不是兇手,
只要這個取樣不屬于迪豪或是王郁夫自己。”我說。
在我們確信沒有其他有價值的痕跡后,便離開了酒店。
小張回局里,我則直接驅車至迪豪的公司,希望能夠從公司員工那里得到些
有用的線索。因為,我憑直覺幾乎可以肯定兇手不是迪豪,而這個兇手只要沒有
犯罪記錄,DNA數據庫里是沒有他的數據的,也就是說,要想抓到元兇,還是要
首先確立疑犯,再將在現場所取標本的DNA和疑犯的DNA一一比較。
四
第二天下午,天依舊是那樣悶熱,催人昏昏欲睡。不過,今天,我倒睡意全
無,一直等到4點多鐘,終于來電話了,剛拎起聽筒,就聽到小張在那一頭興奮
地喊:“DNA指紋鑒定出來了,不是迪豪,也不是死者。”這點基本上在我的意
料之中,所以我并沒有感到有什么驚訝,只聽小張接著道:“我們已經釋放了迪
豪,而且根據我們收集的線索,準備對幾個重點疑犯做DNA指紋測定,不過,我
有一點還是想不通,既然迪豪不是兇手,那把刀柄上怎么會有他的指紋呢?”我
知道小張他們顯然過分低估了現在罪犯所掌握的技術能力,因為我以前曾經專門
做過這方面的研究,為了讓小張更加信服,我讓小張到我的研究所來一趟,他欣
然答應。
走進研究所,我把一臺形似復印機的機器同旁邊一臺刻印機連在一起,然后
讓他把雙手手掌向下展開按到屏幕上,過了一會,刻印機便在我放入插槽的一張
皮革上打印起來,不到兩分鐘,就打印完成,小張拿起皮革仔細一看,上面布滿
了密密麻麻的指紋,再與自己的指紋一對比,竟然一模一樣,這回,小張全然明
白了:“原來兇手是戴著刻有迪豪指紋的手套做案,真是老奸巨滑!那么兇手一
定日常同迪豪接觸頗多,才有機會收集到他的完整的指紋,再拿到刻印機上刻印
在一副皮手套上。”“所以,你們的疑犯也應該在迪豪日常的圈子里找,而且,
有明確的作案動機,不管怎么樣,只要兇手確實在幾個疑犯當中,到明天,DNA
指紋鑒定結果一出來,就可水落石出了。”我道。
五
我和迪豪去打高爾夫的時候,天氣已漸漸涼爽。
“唉,我一連忙了幾個月,才使公司恢復正常,尤其要找個好的人選頂杜副
總經理的缺,實在不容易。”
“沒想到你到現在還這么欣賞他。”
“能力和品德是兩碼事。其實我也預感到得像杜副經理這樣有能力的人不可
能心甘情愿地為我當副手。而且,說句老實話,就沖著他這次整個作案的設計,
我更覺得他是一個不可多得的人才。”
迪豪看到我面帶驚訝之色,又繼續說道:“你看,王郁夫是我們公司最大的
對手,杜副經理冒充我來殺他,這樣一來,除掉了王郁夫的同時也能置我于死
地,他自然是接我位置的不二人選,而且他又少了最有力的商業敵人,真是一石
雙鳥啊!”
“唉,你竟然現在還沒有意識到你用人不當,都是你這種過分強調小聰明,
忽視品德的用人觀點差點害了你,也許首先你這根上梁應該先正起來,下梁才不
至于歪了。”
他就是兇手!
自從十幾年前,英國遺傳學家杰弗瑞(Alec Jeffreys)首次創造了“DNA指
紋”這個詞以來,DNA指紋鑒定已經協助司法部門破獲了近千起案件。有的罪犯
因為以前缺乏足夠的證據而一直逍遙法外,最終不得不屈服于DNA指紋鑒定面
前;還有些則是借助于DNA指紋徹底洗脫罪名,從漫長的鐵窗生涯甚至是絞索跟
前挽救回來。DNA指紋鑒定由于其得天獨厚的優越性已經成為司法部門不可或缺
的強大武器。
首先要說明的一點是:DNA指紋與傳統意義的指紋完全沒有任何關系,這兩
者唯一的共同點在于它們都具有獨特性,即世上幾乎沒有兩個人具有完全相同的
指紋,更沒有完全相同的DNA指紋,因而兩者都在司法機關的身份鑒定上有著舉
足輕重的地位。
盡管傳統的指紋識別在近一百年來,發揮了無與倫比的作用,成為司法部門
最為有力的取證之一,但它同樣有一些無法克服的缺點。一般來說,在財產犯罪
中,較易發現罪犯的指紋,而在大多數暴力犯罪中,取得罪犯的指紋就往往不是
一件易事。而且,罪犯越來越狡猾,做案時戴手套或者做案后有意擦去指紋,使
得破案人員的取證變得更加困難。另外,由于指紋只存在于人的指尖,罪犯甚至
可以采用燒傷或者手術的方法較為輕易的改變指紋,至于前面小說中制造假指紋
的情形雖至今未有聽說,但只怕已為時不遠。
事實上,人們很久以來就意識到這個問題,并且一直希望能夠找到一個解決
的辦法。如果單單要滿足獨特性這個條件并不算困難,正如世上沒有兩片完全相
同的樹葉一樣,人體很多“零件”都是“舉世無雙”的,從眼底圖像到每個細胞
表面,都可以作為身份鑒定的指標,但就實用性而言,則要差很多,只有DNA指
紋才綜合了獨特性和實用性的特點,因而成為可以與傳統指紋相媲美,并且更加
優越的方法。
對于像人類的DNA這樣一個具有數億堿基對的大分子,沒有人會懷疑它的獨
特性。盡管人與人之間,99.9%的DNA都是相同的,但剩下0.1%的差異仍然意味
著約有三百萬個堿基對你我彼此不同,這樣龐大的差別用于身份鑒定實在綽綽有
余。
而同時,DNA作為生物的信息庫,在人體的每一個組織,每一個細胞都有一
份完全相同的拷貝(除了極少數種類的細胞,如紅細胞等,因為沒有細胞核,自
然也缺乏完整的DNA)。
以前一些人為了向別人表示自己痛下決心,信誓旦旦得咬破手指,寫下一封
血書,我想不管這些人是真情實意還是虛情假意,都實在可以算是“坦誠相待”
了,一封血書上不知有多少他的DNA,因而不知暴露了多少自己的信息。我們可
以知道他的種族,性別,身材,外貌,血型,有無先天的遺傳病或后天患某些疾
病的傾向,甚至還可以部分地了解他的氣質類型。
除了“放血”會泄露你的機密外,你至少會因為一百種其他方面的“不慎”
而隱私盡泄。不小心被劃下一小塊皮膚,拔下一根頭發,甚至只是舔了舔郵票背
面唾液里也可能含有不少細胞。由此可見,不隨地吐痰除了是禁止你影響環境衛
生外,還是在勸你不要像散發宣傳品一樣到處散發自己的個人隱私。
DNA的這種容易得到的特性在其他方面很難把它看作一件好事,但對司法部
門來說,卻正構成了其得以廣泛應用的基礎。因為犯罪分子在作案時,尤其在暴
力犯罪時,幾乎不可避免地會留下能夠提取出DNA的蛛絲馬跡。
1998年,當我和許多人一樣,正在被電視上美國總統克林頓在法庭上手按
圣經信誓旦旦宣誓的情形所迷惑時,一個無可置疑的證據把克林頓的誓言擊得粉
碎:在該案的女主角萊文斯基的裙子上,發現了一塊精斑,自然,這又是DNA指
紋大顯身手的好時機,經鑒定,正是克林頓留下的污物。對于本案方方面面的討
論,我在此無意涉及,只是希望借助這個眾人皆知的例子,使大家對于DNA指紋
鑒定的應用有進一步的了解。
你也許已經在想像我們收集到某些標本,然后抽取出DNA,接著開始讀取整
條DNA分子來查找所有的差異。事實上你所設想的實在大大地高估了我們的能
力,讀取整條有30億堿基的一個DNA分子,到目前為止絕非幾個人幾朝幾夕就
可以完成的,而這項工作正是目前由全世界的科學家通力合作的人類基因組計
劃,一項無論從投資還是從意義都較曼哈頓計劃和星球大戰計劃有過之而無不及
的跨世紀計劃。如果你是一個政府財政的預算人員,將會遭到全國納稅人的聲
討,因為你的浪費實在驚人,就好像為了殺死一只蚊子而動用原子彈一樣沒有意
義。別忘了,我們在這兒要做的,只是鑒別身份而已。
因此,實際上生物技術人員采用的方法要比你想像的簡便實用得多。
在我們每個人的基因組中,除了那些決定我們有一個鼻子、兩只眼睛的基因
外,還有些DNA序列至今為止沒有發現有任何作用,甚至有人將它們稱為“垃
圾”序列。在一向以設計巧妙精簡而著稱的人體內竟然有這樣一堆垃圾,實在令
人難以想像,也許只是我們目前沒有發現這堆“垃圾”之中所蘊藏的寶藏罷了。
但不管大自然在我們的基因組里留下這么一堆“垃圾”究竟出于什么動機,
至少我們已經發掘出它們一個有用的價值,利用它們含有的一些短的串聯重復序
列(tandem repeat)進行身份驗證。例如要鑒定一個疑犯是否是真正的兇手,
我們只需從他浩瀚的DNA分子中扯下幾段這樣的DNA碎片,與作案現場收集到的
DNA進行比較,如果這兩個人之間有3個DNA片段都一致,那么這個疑犯就是真
兇的可能性為2000:1;如果他們有9個片段相同,這個概率更是提高到10
億:1,而在實際辦案中,通常要比較13個以上的片段, 這就意味著一旦這些片
段都一致,我們完全可以確證無疑地說:他就是兇手!
<font color=green><b>神探的尷尬</b></font>
不過,在你下定論之前,最好先能夠讓人們確信DNA指紋是安全而且可靠的。
你也許首先要解決的是一些技術上的難題。例如,DNA是一個不太穩定的分
子,在外界暴露時間過長,可能被曝曬或細菌降解,這樣得到的結果是否還能夠
有效地排除疑犯?操作過程中用到的PCR技術是一個高度敏感的系統,如果技術
人員在操作過程中一不小心打了個噴嚏將自己的DNA污染了標本,后果可想而
知。
另外,我們前面得到的概率都是以整個人群為單位,但在實際生活中往往某
一個種族更多地聚積在一起。比如,某種串聯重復序列有20個等位片段,分別
用A至T序列號標記,任何一種等位片段在整個人群中出現的概率都是1:20,
但是由于串聯重復序列是遺傳自祖輩,就造成種族間分布的不均衡性,如串聯重
復序列A在漢族中出現的概率可能遠遠高于1:20,而在高加索族則非常稀有。
顯然,要解決這個難題的最好辦法就是以各個種族為單位分別研究這些串聯
重復序列的分別頻率,可是正當群體遺傳學家準備著手研究時,卻一波未平,一
波又起,這種試圖以種族為界限研究種族內部基因發布頻率的做法引起了廣泛爭
議,起因是一些人認為這和幾十年前慘無人道的優生與種族凈化運動如出一轍,
并且是在為種族歧視提供所謂科學根據。
還有一個爭論的焦點在于是否有必要建立一個全國性的DNA指紋庫,把每個
人的DNA指紋都存儲其中,這樣,把在現場的取樣分析后,只要和DNA指紋庫中
的數據進行比較,即可立顯罪犯原形。但是也有不少人認為這樣做侵犯了自己的
隱私,至少在感覺上不那么舒服;當然另外一些支持者則反駁道:如果你是清白
無辜的,又何必害怕提供自己的DNA指紋?一時間誰是誰非難下定論,但目前更
多的地方采取的是個折中的辦法,即僅把有犯罪記錄的人的DNA指紋輸入數據
庫。而在一個具體案件,除了對照現有數據庫中的DNA指紋外,更重要的就是通
過其他線索確立若干疑犯,再利用DNA指紋進行排除和確定。
看來,科網和法網只有相互結合,才能做到疏而不漏。
</font></pre>
</td></tr></table></td></tr></table></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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