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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 中 師 范 大 學
教師本科教學工作優秀獎評選辦法
為了貫徹落實《中國教育改革與發展綱要》和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的精神,建立與健全我校教育評價制度,發揮教育評價的激勵與導向作用,調動廣大教師的教學積極性,鼓勵教師努力提高教學質量,現制定《華中師范大學教師本科教學工作優秀獎評選辦法》。
一、評選范圍
教師本科教學工作優秀獎評選范圍,限承擔我校計劃內全日制本(專)科各類教學任務,且全年滿工作量(其中課堂教學工作量不少于144學時)的在編教師。各院(系、部)按該學年度教師在崗人數的8%推薦獲獎侯選人。
二、評選條件
凡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教師教學工作規范,積極承擔教學任務;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嚴格要求學生,管教管導;教學效果優秀——當年教師課堂教學質量學生測評85分以上,但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報教師教學工作優秀獎。
1. 轉變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觀念,刻苦鉆研教學業務,積極開展教學研究,推進教學改革,探索教學新模式、新方法、新手段,并取得一定成效;
2. 認真指導畢業論文(設計)和大學生科研立項項目,努力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綜合能力,成績顯著;
3. 在教育實習、專業實習、社會調查等活動中,以身作則,精心指導,努力培養學生實踐能力,成績顯著;
4. 在實驗課教學中,更新實驗內容、改革教學方法、切實提高學生的實驗動手能力與實驗研究能力方面作出顯著成績。
凡在本學年度受過黨、政紀律處分或在教學工作中出現下述情況之一者,取消其優秀獎申報資格。
1. 不服從本單位統籌安排的教學任務;
2. 曾發生過教學事故,包括未經批準缺課、調課,請人代課等;
3. 在任課期間非公事請假累計14天以上;
4. 不按《教學大綱》規定要求或未經嚴格審批手續隨意縮減教學內容、更動教學進度計劃;
5. 《教學進度計劃》、《期末考試分析表》等教學文件不按時上報。
三、評選辦法
教師本科教學工作優秀獎評選工作,每學年舉行一次,并于下學年教師節前夕公布獲獎名單,同時予以表彰和獎勵。獲獎等級分一等、二等和三等三種。其中二、三等獎由學校下達比例和人數,經教研室推薦,院(系、部)評定,學校審查通過;一等獎由教研室和院(系、部)兩級推薦,學校評定。具體運作程序如下:
1. 本人申請或院系教學委員會推薦
凡符合評選條件的教師,由本人向教研室提出申請或院系教學委員會推薦,同時填寫《教師本科教學工作優秀獎申報表》(見附件)。
2. 教研室組織評議
教研室根據教師本科教學工作優秀獎的評選條件,對優秀獎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并組織本室全體人員對申請人的申報材料進行評議。若獲通過,即由教研室主任簽署推薦意見并報送院(系、部)。
3. 院(系、部)進行評審
首先,申請人在院(系、部)作述職報告(重點講述本人教學工作業績);繼之,公開展示有關材料;而后由本單位教學委員會對申請人教學工作業績進行評審,并將擬向學校推薦的人選張榜公布,聽取反饋意見。若無爭議(爭議期一周),即由院長或系(部)主任簽署意見報學校。
4. 呈報獲獎人材料
各院(系、部)應在學校通知期限內,將獲獎教師人選連同《教師本科教學工作優秀獎申報表》以及能真實反映教師教學業績的有關材料送教務處。
5. 學校審查與獎級評定
學校教學委員會對各單位呈報的二、三等獎人選予以審查,對推薦的一等獎人選進行評審。
6. 主管校長審批
教務處將全部評審結果匯總后報主管校長審批,并以學校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四、獎勵
1. 一、二、三等獎占年度獲獎總額的比例分別占20%、30%和50%。
2. 對獲獎教師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一、二、三等獎獎勵標準為2000元、1000元、500元。
3. 教師本科教學工作優秀獎獲獎者的評審材料均予以存檔,以作職務聘任與晉級的重要依據之一。
五、說明
各院、系、部可依據本辦法有關原則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出客觀性、操作性更強的實施細則,報教務處同意后實施。
教務處
200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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