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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那也許是因為,你在事業上畢竟算個成功者。 <br>
S :我不起哄可是你起哄。成功與否完全是個度量標準的問題。 <br>
A :總歸人家管你叫作家,不管我叫什么“家”。 <br>
S :那是因為很多事不大公道,現在“作家”這個頭銜不值錢,發表幾篇小說就算個“家”,比當別的“家”——比如科學家、哲學家、數學家——要省事得多。而且寫小說容易出名,因為你寫了,總得簽上你的名。 <br>
A :我看你是得了便宜賣乖。 <br>
S :我料到您要這么說了。不過您說的也許不全錯。 <br>
可是還是得說,千萬別把事業當成一項賭注。尤其是我們殘疾人,千萬別以為成功了某項事業,你的一切艱難困苦就都迎刃而解了,根本沒那回事。就算我像你說的那樣是個事業的成功者吧,那么我以這個身份最想說的就是,事業的成功確實讓人興奮,但它不為人解決其余的問題,興奮之后清靜下來,一瞧:所有的問題都還在,一如既往。 <br>
A :可是對于殘疾人來說,它至少可以解決工作問題。 <br>
S :你存心跟我作對,存心讓我理屈詞窮是不是?我得承認有這么回事,這樣的事真讓人遺憾。不過人大常委會很快就要通過一項“殘疾人保障法”了,將明文規定殘疾人與所有的人一樣有工作的權利,以后誰不給殘疾人工作誰就是違法。 <br>
我們還是說說法律以外的問題吧,有很多問題不見得是法律能管得了的。 <br>
A :什么問題,比如說? <br>
S :比如說,對殘疾人的歧視,這種歧視常常只流露在別人的眼睛里,法律管不了吧?可你怎么辦?比如說,愛情問題,法律說你有結婚的權利,可你所愛的人(當然他或她也愛你)因為種種并不違法的外界壓力而離開了你,你怎么辦?這些問題并不因為你在事業上的成功就可以消失。比如說,孤獨,自卑,沮喪,活著到底為了什么?我們在走向哪兒?人類的理想一向很完美,可人類的現實為什么總是不如人意?這樣的問題永遠都在那兒等著你,并不因為你成了什么“家”它們就云消霧散。千萬別把事業的成功作為一項賭注,當成一筆全面幸福的保險金,千萬別以為你一旦功成名就天下的倒霉事就都歸了別人,幸福就都歸了你,那樣想你會失望的,到時候你的諸多奢望不能兌現絕沒有誰給你賠償,而且你還會因此而失去事業原本為你預備的快樂,那才真叫一敗涂地呢。對于事業,我想還是“只問耕耘,不問收獲”來得聰明,那樣事業這條船才能一直載歌載舞載歡載樂。 <br>
我知道有一位殘疾朋友,他一心要寫小說,發誓不成功則成仁,什么事都不做,什么事都不屑于做,他說就是要有這樣的決心和雄心,他說他相信成功和幸福必定會在某一天早晨成為事實。我不敢貿然說他不是天才,但我以為對于絕大多數不是天才的人來說,這么干挺危險。從我這個凡夫俗子的角度看,文學創作跟學外語大不相同,不是忍得幾載寒窗苦就能行的,它需要自自然然地去體會生存這件事,然后需要不急不躁地去寫。要緊的還不在這兒,要緊的是他不成功他會痛苦,他真的成功了他也見不到預期的那種幸福。還是那句話,事業是一條船,可船不是目的,船只有在航程中才給人提供創造的快樂和享受這快樂的機會。 <br>
A :我知道有一個人,他說他要是寫不好小說他就一輩子不談戀愛。 <br>
S :這可麻煩了。我總認為不會戀愛的人就不會寫作。我總想,不懂得愛情的人可能懂得藝術嗎?我總懷疑,要是漂泊不能吸引你,你跳到船上去干嘛呢?依你看呢? <br>
A :依我看你剛才貶低了學外語的。 <br>
S :對不起,要是有這樣的事肯定不是出于惡意。 <br>
A :我以為對一個人來說,不管他干哪一行,他都應該對豐富多彩的生活葆有激情。任何事業都不應該把人弄成機器,事業的成功是一回事,人的成功是另外一回事。 <br>
S :這是我說的。 <br>
A :是我,是我說的。 <br>
S :是您替我說的。 <br>
A :你真矯情。 <br>
S :你也一樣。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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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關于平等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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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中國殘疾人》上關于平等問題的討論,你覺得怎么樣? <br>
S :好。 <br>
M :就一個字?怎么好? <br>
S :怎么都好。這樣的討論本身就好,這討論本身就是平等的一次實現。 <br>
M :你是說先不必期待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先不必統一思想? <br>
S :不是先不必,是永遠不必。 <br>
M :那干嘛要討論? <br>
S :那才要討論。為什么討論偏要以統一思想為目的呢?譬如平等,是意味著統一思想統一行動呢?還是說,每一種處境、每一種心緒都有被了解的機會(或權利)呢?是“非禮勿言”平等呢,還是“百花齊放”平等? <br>
M :經過這樣的討論,不僅能使我們互相了解,也使每個人自己更了解自己了。 <br>
S :我曾經也像戈奇那樣苦笑、尖刻、拍案而起過。現在嘛,我想我更贊成東野長崢的態度。我想我非常理解戈奇,我想東野長崢一定也是從那條憤怒的路上走過來的。我現在仍然相信那是美麗的憤怒,那是真正渴望平等的憤怒,那是真誠的哭喊和笑罵。我們不能作鬼我們也不要成仙,我們不忍受欺侮同樣不忍受溺愛,我們看得出在過分的優待和小心的恭維后面,并非有意但確實還是非人的看待。我曾經寫過,譬如說,一個人拉一輛車完全算不得什么光榮,但一只猴子拉一輛車卻贏得滿場的喝彩。要是我們聽了類似的喝彩而不憤怒,甚至還洋洋自得,我們就很有危險淪為舞臺上一道偽劣的風景。但是…… <br>
M :“但是”后面大作文章。 <br>
S :“但是”后面確實有文章可作。 <br>
M :當然當然。別憤怒,百花齊放。 <br>
S :也可以百花怒放。不過不保證肯定不是毒草。 <br>
我看,平等,這件事跟愛情差不多。平等很可愛,是你朝思暮想的情人,比如這么說。但是,不是你愛上誰誰就也得愛你。不是你渴望平等,人家就一定把你平等相看。為此你拍案而起,得,人家沒準兒更躲你遠點兒,怕不留神“欺負”了你。人家跟你說話總得加著小心,那樣你準保又要憤怒——難道跟殘疾人說話就總得這么小心翼翼嗎?你又要喊——殘疾,給了我們什么特權!就這樣,你越憤怒人家越把你另眼相看,越給你“特權”,然后你更加地憤怒,結果弄成了個怪圈,一圈一圈地轉下來你離平等越遠了。(順帶說一句,你把人家也弄進一個怪圈里去了——欺負你是欺負你,不欺負你還是欺負你。)我曾經就是這樣,把自己和別人都弄到怪圈里去了。幸運的是我看見了這個怪圈,發現打破它的辦法首先是放棄憤怒。從憤怒到放棄憤怒,不等于不會憤怒,不等于麻木,尤其不等于沾沾自喜于做一道偽劣的風景。 <br>
M :應該說,放棄對別人的憤怒,把那美麗的憤怒瞄準自己。 <br>
S :對對。因為,平等要是丟了,一定不是賊偷了,一定是自己糊里糊涂地忘了它在哪兒。平等,確實很像愛情,不可強求。強求有時可以成婚,但那婚姻中沒有愛情。即使人家愿意送給你平等,但是送來的肯定不是平等。 <br>
M:不過,要是人家不認為你有愛的權利呢(還有工作的權利、學習的權利),你也放棄憤怒? <br>
S :你是說有人在違法?那還用說?義不容辭,憤怒地把他送交法庭或訴諸輿論就是。不過我想,這樣的局面并不是最難應付的局面。最難辦的是人家并不違法,只是在心里看不起你,目光中流露著對你的輕視和可憐,你可有啥辦法? <br>
M :用行動,只有用行動消除他們的偏見!用我們的意志、作為、智慧,來消除他們的偏見。 <br>
S :好主意。好主意倒是好主意,可要是你的行動僅僅以他們的偏見為坐標,僅僅是根據那些偏見作出的反應,你還是有點像奪路而逃,逃進一種近乎于復仇雪恥的勇猛中去了。但是這樣的出逃,很可能急不擇路而掉進什么泥沼里去。 <br>
我看過一本書,書中有段話,大意是這樣:我們可以為了從高處鳥瞰風景的緣故而去爬一棵樹,也可以由于有一頭野獸在后面緊緊追趕的緣故而去爬一棵樹。在這兩種情形下我們都是在爬樹,但動機卻完全不同。前者,我們爬樹是為了娛樂;后者,我們則是受恐懼的驅使。前者,我們要不要爬樹完全是我們的自由;后者,我們喜不喜歡都得這樣做。前者,我們可以尋找一棵最適合我們意圖的樹;后者,我們卻無法選擇,必須立刻就近爬上樹去,也就是說由一頭野獸替我們作出了選擇。 <br>
M :這個比喻挺不錯。平等的前提,非得是自由不可,心靈的自由。爹娘讓你娶A 小姐你無奈就娶了A 小姐,這是包辦婚姻;爹娘讓你娶A 小姐你一氣之下就娶了B 小姐,這其實仍不是自由婚姻。關鍵是你到底愛不愛?愛誰?你是不是尊重和服從了自己的愛、自己的愿望和意志?當然,你還得像尊重自己一樣地尊重A 小姐和B 小姐的意愿。 <br>
S :事業也是這樣,一切都是這個邏輯。當我們擺脫了那頭野獸,當那頭野獸看見我們就逃而不是我們看見它就逃,當我們忘記了殘疾,就是說我們自己心里先不受那殘疾的擺布,那時,平等便悄然而至,不用怎么喊它,它自然就要光臨。光臨得既不鬼祟也不張揚。它光臨的方式,主要不是從門外進來拜訪你,而是從你心底涌起,并飽滿地在那兒久住。 <br>
M :殘疾,你相信真能忘記它嗎?要是仍然有人因為殘疾而歧視你呢? <br>
S :法律管不了的事,只好由文明的慢慢發達來解決。有句俗話——聽拉拉蛄叫還不種莊稼了嗎? <br>
M :你不是說,我們就不需要別人特殊的幫助吧? <br>
S :請你相信我,至少我沒那么大能耐。世界上可有一個人不需要別人的幫助嗎?如果把幫助和蔑視混淆,那頭野獸就又要調頭追來了,幫助,全是特殊的沒有統一型號。你個子矮,你要一雙高跟兒鞋,我雙腿癱瘓我不要高跟鞋,我要一輛輪椅和一些坡道,我們都不是孩子了,所以我們就不是誰再來摸摸我們的后腦勺兒,你說是不? <br>
M :要不要你妻子摸一摸呢,有時候? <br>
S :這另當別論。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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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視界編輯整理</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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