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ydoc274.txt
字號:
上一頁 目錄頁 下一頁
電話月租到底該不該取消
作者:鞏勝利
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人民代表李鐵軍提議取消電話月租費,引發了中國社會又一輪關系到每一個人切身利益的討論.中國電話月租已經收取了二十多年,到底該不該取消?如果取消何時取消?如果不取消,又該怎樣合乎法律地收取?
電話月租的現狀
中國電話月租費跨越了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兩個時代.為什么一項似法非法的批權收費能維持生存二十多年?如何誒13億中國公民一個答案或游戲規則?
實行了二十多年的中國電話月租費與中國<<憲法>>,<<刑法>>,<<稅法>>,好像沒什么關系,但近年來,幾乎每年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在兩會上對電話月租費提出質疑,卻沒有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法律機構對電話月租費作出符合中國法律規則的解釋.
為什么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這么多年的反復提案一直沒有任何結果?
從中國開通第一部電話到1992年達到1000萬戶,經歷了幾十年的漫長歲月;從1000萬戶到1998年的1億戶,用了6年時間;從1億到2000年的2億戶,用了2年時間;從2億到現在的3億多戶,則只用了短短的一年時間.截至2005年4月,中國電信用戶總數已超過6.83億,固定電話用戶達到3.3億,移動電話用戶超過3.53億,互聯網用戶超過9400萬戶.
有關統計數字表明.僅2004年一年,中國電話月租費一項,固定電話和移動電話就超過2000多億元人民幣.
月租費到底是什么東西
其實,月租費根本沒有任何合法的外衣.在中國,要想成為國家的法律,必須經過起碼的兩個程序才能生效:一是通過全國人大代表大會的法定程序表決通過后,由國家主席向全世界發布;二是各地省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法定程序生成地方性法規(不得與國家法律相沖突).中共中央文件及中央,國務院各部,委,辦的文件,只能是"行政批權",不屬于國家法律的范疇.
既然中國的電話月租費收得合理,正當,合法,那么國家為什么不可以把電話月租費通過法律程序名正言順地變成"月租稅"呢?中國實施合法的電話"月租稅"制度,可以體現國家與人民的意志,而不是個別部門,個別機構的特權.
據查,早在二十世紀70 年代末,中國正處在物質匱乏的年代,民航飛機和電話,只有極少書政府官員才能使用,為緩解飛機購買和維護,機場和電信建設資金嚴重不足,相關機構就向上申請了"機場建設費'."電話月租費","電話初裝費',"電話附加費'及'外匯券"(外匯券后來已被取消)等"特權".1979年,國務院以第165號文件同意收取月租費等諸多費用.其實,用電話和坐民航飛機當時只是政府官員(最低到縣處級)才有的待遇,這些費政府官員是可以向單位報銷的.后因改革開放,坐飛機與打電話又成了緊俏"商品",這些費又被當做對'收入分配的一種調節'延續到老百姓頭上.
在那時只有政府官員才能使用的飛機和電話,終于以高額收費(1989年的模擬手機,3萬元一部還要走后門才能辦到)向普通消費者使用開了一個不合理的頭.這一特權收費一收就收了二十多年.中國的經濟體制由計劃經濟轉變成了市場經濟,<<憲法>>,<<刑法>>,<<稅法>>都已經修訂了數次,惟有月租費,機場建設費二十多年雷打不動,風雨無阻.
月租費的地位
從根本上講,水是最有資格設立,收取月租費的,因為沒有水就沒有人類的生命和一切;電也有當然的資格收取月租費,因為電是現代生活,工業之母,沒有電便沒有人類的現代社會.還有道路,煤氣等與人類休戚相關的行業,都有資格收取月租費,因為它們是人類生存至關重要的條件.
在中國社會,沒有給水,電,道路,煤氣等基礎設施收取月租費的權力,讓其發展壯大起來,卻把月租費給了電話,這真是一個未解之"謎".
不管是在以前的社會,還是現代的社會,電話都是真正的奢侈品.以前的電報,信件曾是電話的替代品,未來社會的移動電腦,移動寬帶和互動電視或電力,寬帶,電視的三網合一,也完全有可能取代電話,且比電話更便宜,更實用,更有政治與經濟價值.為什么獨有電話享有特權,能維持二十幾年地收取月租費呢?
月租費的生態環境
中國電話用戶達到6.83億,收取了二十多年的電話月租費達到數萬億人民幣之巨.按中國加入WTO實行的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不僅要使中國電信企業能走出去,也要允許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電信營運商走進來,這就不僅僅是中國電信運營商之間互聯互通的問題了.當然,互聯互通的問題,是中國電信業長期發長的重大問題,不僅中國政府面臨重大的抉擇,中國電信本身與使用它的中國人民,不管是國家經濟發展,還是從消費者.從社會公正,公平等方面來講,都必須從根本上解決互聯互通問題.那么,中國政府該怎樣發展,管理好這世界排名第一的大產業呢?
其實,解決中國電信業的互聯互通問題非常簡單:只要讓電信運營商與電信網絡平臺各行其道,讓運營商與基礎電信平臺之間無法直接關聯,分別成立運營商公司與國家基礎電信平臺.這就象高速路上的"車"與"路",國家只管"修路"-----電信網絡建設,而運營商只管"行車",生產商只管"造車",任何"車"經合法認可都可以上此"路"-------互聯互通不就永遠從根源上解決了嗎?中國政府現在有足夠能力建設自己的"高速公路"-------國家基礎電信平臺,世界各國所有的電信運營商,都可以在這條"高速公路"上一競高低.這是中國加入WTO 后在國際社會大家庭一定能贏的一盤棋.
中國加入WTO以后,中國電信業也和中國政府主辦的2008年奧林匹克運動會一樣,中國政府是絕對的"裁判員",不僅要保證世界各國的運動員能參加比賽,更要保證比自己國家運動員多出幾十倍,上百倍的其他國家的運動員也能公平地參加比賽;還必須保證別國運動員也能公平,公正地拿到金牌.假如2008年在中國舉辦的奧林匹克運動會只管中國運動員自己拿金牌,像辦中國自己的 全運會一樣,其他一概不管,那將是一種什么樣的歷史結局?又會一種多么可怕的結局?
國家信息產業部幾乎成了中國電信企業和運營商的絕對"代言人",一直站在它們的立場上,主要關注企業的商業利益,而中國公民及13億消費者使用電話的權利卻少有人顧及.在國家信息產業部與中國公民,消費者之間,長期缺乏"裁判員"來維護和保障消費者的權利,以致讓中國計劃經濟時期的批權產物------電話月租費,雙向收費等一壟斷就是二十多年.中國已經廣泛地按市場經濟規則設立了銀行,電力,國有資產,保險,食品藥品,證券市場的監督委員會.而中國電信產業,當然也需要一個介于運營商和消費者之間的公平,公正,能夠全面制衡的"裁判員"
中國二十幾年的電話月租費究竟到哪去了?是不是該給出資的13億公民和中國各企事業單位------這些月租費的交納者一個說法?若中國電話月租費永遠沒有一個令人信服的說法,永遠這樣收下去,誰說哪一天不會給中國經濟捅一個大窟窿?還有,中國進入WTO之后,國外的電信運營商也都有可能進入中國,而中國電話月租費依然沒有說法,會不會發展成中國版的'安然事件"呢?
月租費生下了中國電信產業這枚"世紀金蛋",且依然在源源不斷地蛋生雞,雞生蛋地延續著.核心問題是,若取消了月租費,中國電信企業是不是就無法生存下去?中國電信業的這種歷史之痛,需要中國政府及中國電信最高決策層以高度智慧和膽識來解決.
本文摘自《讀者》2005年第18期
上一頁 目錄頁 下一頁
創建時間:2006-1-7
Power by Softscape HTML Builder 3
?? 快捷鍵說明
復制代碼
Ctrl + C
搜索代碼
Ctrl + F
全屏模式
F11
切換主題
Ctrl + Shift + D
顯示快捷鍵
?
增大字號
Ctrl + =
減小字號
Ctr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