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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中國藝術節開幕式大型藝術活動方案及標志、吉祥物、節歌征集啟事
出處:第七屆中國藝術節浙江省籌委會辦公室 作者:winder 2002-10-16 15:29:16
中國藝術節是國家藝術節,為我國規格最高、規模最大的國家藝術盛會。經國務院批準,第七屆中國藝術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主辦,浙江省人民政府承辦,于2003年10月12日至2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寧波市、溫州市、紹興市、嘉興市舉行。作為新世紀第一次國家藝術盛會,第七屆中國藝術節將集中展示新世紀初我國文化藝術事業的最高成就和最新成果。為辦好本次藝術盛會,經文化部和第七屆中國藝術節浙江省籌委會研究,決定面向海內外公開征集第七屆中國藝術節開幕式大型藝術活動方案及標志、吉祥物、節歌。
一、征集主旨
第七屆中國藝術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吸收世界各國文明成果,展示新世紀初我國文化藝術事業生機勃發的嶄新氣象和文藝隊伍團結壯大的喜人局面。把握時代脈搏,振奮民族精神,建設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更大發展。
第七屆中國藝術節主題:發展先進文化,振奮民族精神。
第七屆中國藝術節宗旨:藝術的盛會,人民的節日。
第七屆中國藝術節將凸顯奮發有為、銳意創新的時代精神和團結統一、獨立自主、愛好和平、自強不息的民族精神,面向世界展示中華民族文化嶄新的時代風采,擴大中國藝術節的輻射和國際影響。努力營造人民節日的熱烈氣氛,體現人民參與的空前熱情,把中國藝術節辦成人民滿意的藝術盛會。充分展示全國各地、各民族各具特色的地域文化和藝術精品,廣泛吸納各地、各民族文化,體現浙江以越文化為代表的地域文化的特色,營造區域文化交流互補、信息互動、市場一體的發展態勢。運用市場手段組合各種要素,優化資源配置,實現政府指導與市場運作有機結合。實行藝術節組織運作事務公開,擴大文化經營準入范圍,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藝術節各方面的工作,探索一條符合藝術規律、適應市場經濟的辦節新路。以第七屆中國藝術節為契機,促進中國文化與世界文化的接軌,增進各國、各地區藝術家之間的交流,推動國內優秀文藝作品和藝術表演團體進入國際演出市場。
二、征集要求
各類應征作品均須體現中國藝術節的內涵和宗旨,體現本屆藝術節的指導思想和主題,體現本屆藝術節的內容特色、時間特色和地域特色,體現人民群眾的參與。各類應征作品應融時代特色、藝術特色和浙江特色于一體,力求構思新穎,寓意深刻,有強烈的藝術感染力,充分體現國家藝術節的規格和品位。具體要求為:
1.第七屆中國藝術節開幕式大型藝術活動方案應凸顯本屆藝術節"發展先進文化,振奮民族精神"的主題,體現時代精神和地域特色,努力將開幕式藝術活動辦成主題鮮明、藝術精湛、氣勢恢宏的藝術盛會。開幕式藝術活動將在浙江黃龍體育中心體育館舉行。
2.第七屆中國藝術節標志應以鄧小平同志題寫的"中國藝術節"和節徽為基礎(標志必須包含節徽,節徽不作改動),結合新世紀第一次國家藝術盛會和浙江地域文化,設計創意準確易懂,設計圖案簡潔明快,易識別、易制作,有強烈的視覺沖擊力和直觀的整體美感。藝術節標志設計應包括本屆藝術節標準色、標準字體。
3.第七屆中國藝術節吉祥物應取材浙江民間風俗和地域文化,形式不限,力求造型生動,親切可愛。吉祥物設計內容應包括用于宣傳印刷和制作紀念章的平面圖案、公共場所及大型活動場所的立體圖案,以及制作小型紀念品、工藝品的立體造型。
4.應征節歌應充分體現中華民族特色和浙江地域風格,具有昂揚進取、歡快喜悅的精神面貌,力求雅俗共賞、易唱易學,體裁、形式不限。
5.應征作品均須為新創作、未發表過的作品。
三、征集辦法
1.第七屆中國藝術節開幕式大型藝術活動方案稿須提供完整的文學構思臺本和導演闡述(包括:演出內容、形式、規模、舞臺效果圖、演出氣氛圖)及具體實施方案、經費預算。開幕式大型藝術活動時間控制在2小時內。
第七屆中國藝術節標志和吉祥物設計稿須提供彩色標準圖(標明色標)、黑白標準圖、制作比例圖和電腦設計稿光盤并附圖案設計創意文字說明;圖樣一律用A4紙繪制或打印,電腦設計稿一律用光盤刻錄(標明所用軟件)。
第七屆中國藝術節節歌須提供歌詞文字稿、五線譜、簡譜兩種形式曲譜和音樂小樣盒帶,時間控制在5分鐘內。
各類應征作品須一式三份。
2.來稿請寄第七屆中國藝術節浙江省籌委會辦公室收(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1號,郵編:310007,聯系電話:0571-87960833 87976709,傳真:0571-87976707,電子信箱:7yj@zjwh.gov.cn)。來稿請注明"第七屆中國藝術節應征作品",并附作者本人相關詳細資料。
3.第七屆中國藝術節開幕式大型藝術活動方案征集活動自即日起至2003年1月15日截止。
第七屆中國藝術節標志、吉祥物設計征集活動自即日起至2002年12月25日截止。
第七屆中國藝術節節歌創作征集活動自即日起至2003年3月31日截止。
應征作品如郵寄,截止時間以當地郵戳為準。
四、評選、獎勵
1.開幕式大型藝術活動方案采取專家評選辦法,入選方案最后報國家文化部批準實施。
標志、吉祥物設計作品采取專家評選與群眾投票相結合的評選辦法,由專家組推薦若干優秀作品,刊登在《浙江日報》和《中國文化報》上,由群眾投票評選。
節歌創作作品采取專家評選辦法,入選作品在《浙江日報》、《中國文化報》和第七屆中國藝術節官方網站上予以公布。
2.開幕式大型藝術活動入選方案由第七屆中國藝術節組委會發給獎金(數額另定),并頒發獎證。
設標志、節歌、吉祥物設計創作入選獎各1名,入圍獎各若干名,分別給予10000元、5000元獎勵,并頒發獎證。獲獎作品版權歸第七屆中國藝術節浙江省籌委會。作品無論采用與否,一概不退,請作者自留底稿。
五、本活動解釋權歸屬第七屆中國藝術節浙江省籌委會辦公室。
第七屆中國藝術節浙江省籌委會辦公室
二OO二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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