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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節:金生色
《金生色》就是這樣一個故事。在這個故事里,不守婦節的木氏遭受了慘重的污辱,丟人現眼,命喪黃泉。教唆木氏與人通奸的鄰嫗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兒婦被辱并被殺,自己被杖斃。木氏父母因不按婦德教女,名譽掃地,家產蕩盡。一件寡婦紅杏出墻的事件導致如此廣泛的株連,如此殘酷的殺戮,令人發指。
木氏在丈夫生前信誓旦旦,對生病的丈夫“甘詞厚誓,期以必死”;丈夫尸骨未寒,她披麻戴孝期間,就涂脂抹粉,想丟下不滿周歲的孩子改嫁。她的婆婆接受兒子告誡,答應她再婚,但要等兒子入土后。偏偏風水先生說其夫一年后才可入土,淫亂的木氏就急不可待地在丈夫靈柩停放家中的情況下,與無賴私通。她的婆母“以其將為他人婦,亦隱忍之”。一個放蕩的兒媳,遇到一位寬厚的婆婆,看來這“出墻的紅杏”可高枕無憂。然而木氏丈夫金生色的鬼魂卻忍無可忍,擔任起了捉奸角色。
鬼魂捉奸,被蒲松齡寫得繪聲繪色。木氏與董貴“兩情方洽”時,“聞棺木震響,聲如爆竹”。接著,住在外間的丫鬟看見已死了的金生色從放棺材的幛后出來,帶劍闖入寢室。然后,丫鬟見奸夫董貴裸奔而去,死者金生色“捽婦發亦出”,“婦大嗥”。金生色揪著赤條條的木氏回到娘家的桃園后,放火燒木家,將人引向桃園,木家的人誤射木氏導致她死亡。教唆女兒改嫁的木家在女兒奸情暴露后傾家蕩產,還不得不向金母求赦。奸夫董貴裸奔后,藏到替他拉皮條的鄰嫗家,恰好鄰嫗兒子外出,董貴順手牽羊,淫其兒婦。兒婦睡夢之中還以為是丈夫歸來。鄰嫗兒子歸來,怒而殺董,不得已殺婦。婦兄起訟,鄰嫗拉皮條之事敗露,被官府杖斃。鬼魂捉奸,不貞的寡婦死到自己家人手中,教唆女兒不貞的木家破產,淫徒被殺,牽線搭橋的三姑六婆害人害己。按照“異史氏曰”,“金氏子其神乎”。古代小說“捉奸”場面比比皆是,鬼魂捉奸且捉得如此高明,還不多見。
鬼妻
金生色鬼魂捉奸,表現出強烈的、至死不休的夫權觀念,而女人也有同樣強烈的占有欲望。《鬼妻》寫已經死了的妻子不讓丈夫另娶,丈夫跟新婦同床,鬼來毆打新婦,罵她“占我床寢”。鬼妻不肯退出歷史舞臺,倒也蠻有意思。而蒲松齡的處理就跟《金生色》完全不同了,用桃木把亡妻的墳墓釘住,這位人死心不死的亡妻再也不能出來干擾丈夫了。聊齋先生,這位男女有別、男尊女卑的忠實信仰者,對男對女,總有兩本賬。
土偶
蒲松齡肯定也看到,守寡的婦女,特別是青春孤守而沒有孩子者,何等悲慘,何等無助,何等凄涼!所以,他創造了《土偶》故事,讓一位青春守節的女性以自己的癡心感動了冥世,將其丈夫放歸,與她生下一個傳宗接代的兒子。
《土偶》中的王氏當然是節婦。她之守節,主要不是出于節烈觀,而是因為她與丈夫“琴瑟甚敦”,不肯移情別戀。她“命塑工肖夫像,每食,酹獻如生時”,與擬話本《樂小舍拼生覓偶》的情節類似。按慣例,丈夫的父母應該是逼迫其守節者,《土偶》中王氏的父母、翁姑卻都通情達理,勸她再醮,倒是王氏自己“以死自誓”,這就更顯出她的真情。王氏的繾綣之情、苦守之志,終于感動了冥世,將其夫放回陽世。她塑的丈夫的土偶忽然“欠伸而下”,“暴長如人”,與王氏生一子接續香火。冥司成了與人為善者,既免除了馬氏絕嗣之懲罰,又允許人鬼“燕好如平生”。土偶生子當然是怪異的,肯定要受到世人嘲笑。蒲松齡又創造出個博學多識的縣令,判斷王氏子果然是土偶親生,這縣令用了兩個方法:一是“聞鬼子無影,有影者偽也”,王氏子在日中“影淡淡如輕煙然”,說明確實是鬼魂所生;二是“刺兒指血付土偶上,立入無痕”,抹到其他土偶上,“一拭便去”,類似現代科學的基因鑒定法。更有意思的是,幾年后兒子長得“口鼻言動,無一不肖馬”。真是守節之婦感天動地了。
在《聊齋志異》中,“無后”是對人的最大懲罰。土偶給王氏留下一個兒子是天報善人。土偶離去,王氏又留在漫長歲月的苦寂之中,留在無盡的思念回憶之中。她的精神痛苦,子嗣至上的蒲松齡哪兒管得過來?
閻王
《閻王》寫陰司對陽世妒婦的處置,其實也是維護夫權。李久常因為偶然的機會到了陰世,看到嫂子手足被釘在墻上,很奇怪。閻王告訴他:因為她是個潑悍妒婦,三年前,你哥哥的小妾生孩子時,她把針刺到小妾肚子里了,到現在小妾的肚子還經常痛。陰司懲罰你的嫂子,就是要讓她改正。李久常回到陽世,嫂子正在罵小妾。李勸嫂子:你生惡瘡,就因為你嫉妒。嫂子開頭還口舌鋒利地諷刺李久常,李一句“針刺人腸,宜何罪”,嫂子戰惕不已,涕泗流離,立即告饒:“吾不敢矣。”從此改弦更張,成了一個容忍小妾的賢妻。蒲松齡在“異史氏曰”里說:“或謂天下悍妒如某者,正復不少,恨陰網之漏多也。余謂:不然。冥司之罰,未必無甚于釘扉者,但無回信耳。”
李久常進入冥世,時空轉換突兀奇特,沒有病亡、勾魂、入夢等前奏,“路傍有廣第,殿閣弘麗”,一下子,一個大活人就從陽世跳到陰世!是所謂“肉身入冥”。傳統寫法應出現的牛頭馬面、判官小鬼一概不見,僅有“青衣”帶路。篇名“閻王”,文中反復出現“冠帶類王者”,卻不直呼冥王。王者氣象威猛而無絲毫青面獠牙的鬼氣。似人實鬼,筆墨閃爍。這種冥世現實化的處理,還表現在作家異想天開,將本應在人死后施行的懲罰用于陽世:嫂子在陽世“臂生惡疽”,就是因為她已經被冥世“手足釘扉上”了。而懲罰嫂子,是為了保護哥哥納妾生子的“神圣”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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