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元器件的技術條件、技術性能、質量等級等均應滿足裝備的要求;
2. 優先選用經實踐證明質量穩定、可靠性高、有發展前途的標準元器件,不允許選用淘汰品種和禁用的元器件;
3. 應最大限度地壓縮元器件品種規格和生產廠家;
4. 未經設計定型的元器件不能在可靠性要求高的軍工產品中正式使用;
5. 優先選用有良好的技術服務、供貨及時、價格合理的生產廠家的元器件。對關鍵元器件要進行用戶對生產方的質量認定;
6. 在性能價格比相等時,應優先選用國產元器件。
標簽:
電子
元器件選擇
上傳時間:
201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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