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為使公司技術文件的管理能符合ISO9001的要求及適應公司ERP系統的要求,確保產品信息暢通,滿足用戶要求,特制定本規范。
本規范在原《Q/DC1004-1997:產品型號命名規范》和《關于電源及其應用產品型號命名規范(1998)》上修訂并合并,本規定批準實施后,原版文件同時作廢。
本規范適用于本公司電源產品的規范標注和使用。鑒于本標準在實施過程中,顧客指定型號不在內部流通引起相關問題,本次修改從新將顧客指定型號作為公司型號使用,并補充了相關規定。
本規范實施以前并以在使用的產品型號,自本規范實施之日起,作為“顧客型號”使用。
本規范(除供應商)原則上不在公司以外流通。
本規范由上海德創電器電子有限公司總工辦提出并由資料中心歸口。
本規范起草部門:總工辦
本規范主要起草人:鄭可京、范初生、陳百雄
本規范審核:范初生
本規范批準:陶敬恒
標簽:
電源產品
型號命名
上傳時間:
201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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